
一、公安“窗口”的设置要求
1、接待室设置要求。公安“窗口”的接待室是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接触最多的地方,公安机关要将接待室当做服务群众和展示新时期公安队伍形象的窗口,让办事群众享受到公平、公正、公开和便利的服务,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民警的亲近、亲和,感受到公安机关“让人民满意”的真切愿望,感受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实际行动。
公安“窗口”既是代表政府行使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权力的执法部门,又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保障部门,更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公安“窗口”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政府的声誉。
公安“窗口”单位要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利民和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公安“窗口”礼仪要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
接待室内应按要求在醒目位置进行警务公开,并备有办理各种事宜的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等分类“菜单”。接待室还应设立警民联系箱或留言板、意见箱,公布上下班时间和报警、咨询电话。
2、接待窗口设置要求。接待窗口宜采用“低台敞开式”办公方式,实行透明化办公,尽量缩小办事群众心理上的距离感。
接待窗口应有明显的受理项目指示标志,便于群众自行找到与所要办理的事项相对应的窗口。同时,根据需要和条件设置供群众休息和使用的桌椅、纸张、笔墨、饮水设施以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并保持桌椅的清洁和笔墨、纸张的完好和有效。
二公安“窗口”接待礼仪
公安“窗口”接待礼仪是指“窗口”接待民警应共同遵守的基本礼仪,也是“窗口”接待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通过礼仪的推行,有效地改变“四难”作风,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1、“窗口”民警礼仪要求。在公安“窗口”工作的公安民警要精神饱满,言语得体,举止端庄,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闲聊、看报、吃东西或有其他影响工作形象和工作环境的行为
待民警应表情自然、诚恳,目光平视对方,认真听取对方的谈话,不端架子,不耍威风。使用文明礼貌,语气谦和、客气,对老弱病残者,应主动搀扶就座,并予优先照顾
接待民警应主动向前来办事群众打招呼,使用“请”、“您好”、“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要问话和气、简洁,答话明确、具体。
2、“窗口”接待礼仪要求。窗口民警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开后门,不以办事人的身份、地位、年龄、性别、民族、外貌而区别对待,应做到生人熟人同等对待。
窗口民警对群众要求办的事情,应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有关办事时限的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当场办结;对手续不全的,应当耐心介绍解释,指导群众完备手续,并当场开具告知单(菜单)交给群众;对依法、依政策不能办理的,应当向群众说明原因。
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在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应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精神,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并视情提供特殊服务。
三、公安户籍窗口的礼仪
公安户籍窗口有着与其它公安窗口共有的特性,又有其它窗口所没有的独特性。每一个户籍派出所都必须设立户籍接待室,以便让前来办事的群众有一个宽敞明亮的环境,在办事的同时享受人民公安以人为本的良好风范。户籍室是基层派出所的第一窗口,是基层派出所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多的平台和桥梁,因此,户籍窗口是公安窗口中的窗口,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所以说,户籍窗口更需要礼仪,对户籍民警加强礼仪教育就显得更为重要。
1、公安户籍“窗口”民警礼仪要求。首先,户籍窗口民警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户籍窗口民警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务经济建设的大局意识、主动服务的效率意识,摆正位置,坚决摒弃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难”现象,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尽心尽力地履行岗位职能,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其次,户籍窗口民警应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户籍民警应精通户籍岗位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户籍岗位业务基本技能,练就过硬的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同时,应经常加强户政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各种培训,刻苦钻研计算机操作技能,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做到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第三,户籍窗口民警应具有较深的个人修养。户籍民警应加强自身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把住道德和法纪底线。要把真理的力量、法律的权威和人格的魅力结合起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真正做到一身正气、刚正不阿,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
第四,户籍窗口民警应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户籍窗口民警每天面对着不同层次的人民群众,这些不同群体的群众办事内容、办事方法的多样性和对户籍政策了解掌握程度的不同,决定了户籍民警在面对办事群众时,必须区别对待,耐心沟通,切忌烦躁、卑视情绪,在工作中应做到以诚相待,以理服人,以情育人。要讲究工作方法,学会做群众工作,主动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在平和的氛围中进行解释工作,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开展工作。